這三類人員,不允許彈性延遲退休
這三類人員,不允許彈性延遲退休
入庫時間:2025-08-19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青海日報
2025年1月1日起,我國正式實施彈性退休制度,退休年齡從“一刀切”變?yōu)椤皬椥詤^(qū)間”,職工可根據(jù)自身情況選擇提前退休或延遲退休。

依據(jù)《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》下列3類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(xù),不允許彈性延遲退休:

1.公務員

2.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領導人員

3.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管理人員

法定退休年齡是指漸進式延遲后的年齡,在法定年齡基礎上可彈性延遲3年的政策不適用于以上這3類人員。

舉例說明:彈性退休制度

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職工,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齡為62周歲。

彈性提前

可選擇在60至62歲之間退休;應達到所選退休年份對應的最低繳費年限。

彈性延遲

可協(xié)商在62至65歲之間退休;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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